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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游费事件后续——手机漫游费方案最终结果出炉

本主题由 hradmin 于 3.11.08 18:47 解除置顶

漫游费事件后续——手机漫游费方案最终结果出炉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就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问题征求消费者组织意见,并将根据座谈会意见,近期对降低漫游费做出最终决定。
2月5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部分电信、经济、价格方面的专家,就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问题进行了座谈。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征求意见的方案是,以听证会第二方案为基础,在总降幅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做适当结构性微调。方案内容为:

    方案内容为,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不区分是否占用国内长途电路,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主叫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降为每分钟0.4元。移动运营商可以在上述标准以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负责同志介绍,这样安排的好处是,解决了方案二中部分漫游用户拨打漫游地电话,比现行实际价格每分钟提高0.1元的问题。据移动通信企业统计,由于话务结构不同,在漫游状态下,用户做主叫的比例高于做被叫的比例,因此,主叫0.6元、被叫0.4元的方案,降幅要略大于主叫0.7元、被叫0.3元的方案。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非常理解消费者希望进一步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愿望。从个别电信企业的盈利水平看,也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但由于几大电信运营企业经营状况极不平衡,进一步降低资费受到一定制约。电信资费调整,要兼顾消费者利益和电信事业发展的需要,既要让消费者共享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的成果,又要让经营者有适当盈利,能够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今后,要积极推进电信体制改革,促进运营商之间的均衡发展和竞争,在竞争中促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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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为何挑选这个时候发布手机漫游费方案?

备受关注的手机调降国内漫游费上限的方案,于2月5日下午低调出炉。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在两个方案之间,最终选择了方案二,并对方案二略作调整。这一决定也在业界预期之中。
有专家称还不如原方案优惠,今年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手机国内漫游费的两套调整方案。方案一是在现有的漫游费基础上,减去0.20元/分钟,每分钟实际收费为1.3元(预付费业务)或1.10元;方案二则建议将异地打电话统一为0.70元/分钟,接电话0.30元/分钟,相当于比本地接打电话高出0.30元/分钟。

    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就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举行听证会。当时,大部分与会代表倾向于方案二。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5日公布的新方案,系对方案二作了适当的结构性微调。

  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在公告中称,现有方案比之前提交听证的方案二更为优惠,因为据移动通信企业统计,由于话务结构不同,在漫游状态下,用户做 主叫的比例高于做被叫的比例。因此,主叫0.60元、被叫0.40元的方案,降幅要略大于主叫0.70元、被叫0.30元的方案。

  不过,一位参与听证的专家则认为,现有方案不如方案二优惠,因为主叫是用户可以主动控制的,一旦发现话费高,可以少打和不打,而被叫的控制会更难一些。

  两部委将于近期作出最终决定

  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在定出上述最新方案后,于2月5日上午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向消费者组织征求意见。

  公告称,信产部与发改委将根据这次座谈会的意见,于近期作出最终决定。

  2月5日上午的座谈会,与会人士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还有部分电信、经济、价格方面的专家。

  《财经》:发布时机很微妙

  值得一提的是,信产部和发改委选择了一个“特殊时间”来公布最新的方案。2月5日是春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假日气氛已浓,而接下来马上就有 七天长假,可以避免在社会上引大巨大的争论。在1月22日举行听证会时,此事成为整个社会的焦点,对信产部与国家发改委举行听证的程序有诸多的批评。有业 内人士表示,选择在除夕前一天发布,可能是“精心挑选”的结果。

  为何不能多降些?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非常理解消费者希望进一步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愿望。从个别电信企业的盈利水平看,也有 进一步降低的空间。但由于几大电信运营企业经营状况极不平衡,进一步降低资费受到一定制约。电信资费调整,要兼顾消费者利益和电信事业发展的需要,既要让 消费者共享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的成果,又要让经营者有适当盈利,能够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今后,要积极推进电信体制改革,促进运营商之间的均衡发展和竞 争,在竞争中促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电信服务。

  将对电信市场产生较大冲击

  新方案实行后,将对整个电信运营市场产生较大的冲击。

  由于中国移动在移动通信市场的绝对主导地位,中国联通担心,国内漫游费下调,可能会进一步降低中国联通的市场占有率。

  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等三家固网也担心,降低资费将加快移动分流固话的速度。2007年1月-11月,移动电话用户继续大幅上涨,增幅达18.5%,达5.39亿户。固定电话用户继续呈总体下降趋势,为3.69亿户,同比下降0.3%.

  新方案

  手机用户在异地通话,主叫一律为每分钟0.60元,被叫一律为每分钟0.40元。该方案不再区分后付费还是预付费用户,也不区分是否占用国内长途电话线路。该方案规定的是上限标准,移动运营商的具体收费标准可另行制定,但不得超过这一上限。

转摘自《南方都市报》,原标题是:在之前方案二的基础上微调
手机漫游费新方案发布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02/06/content_3844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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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游费和长话费实质是用户为运营商会计成本买单

新闻来源:中国青年报
因为移动运营商的巨额利润,手机漫游费被推到了前台;因为手机漫游费的去降问题,长话费被拉进了争论圈——既然要取消漫游费,长话费也应该取消;既然要降低漫游费,长话费也应该降低。
这可能是意料中的事。第一,从资费水平上说,不论是手机漫游费,还是长话费,消费者都觉着掏得有点冤;第二,从技术层面上说,手机漫游费和长话费性质差不多,不应该厚此薄彼。

但是,从这两点出发,却可以推导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如果只涉及漫游费,决策部门可能会更多地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如果把手机漫游费和长话费扯到一块儿,决策部门可能会更多地从运营商的角度考虑问题。

投资人得对自己的投资负责,行业主管得为自己的行业说话。如果消费者要求“过高”,投资人(国资委)和行业主管(信产部)就会被置于“两难境地”——首先,漫游费和长话费是移动运营商的利润支柱,谁都不忍心放弃。其次,消费者是赢利的根本基础,谁都不敢过分得罪。而处理“两难”的最佳方案,则是回避——一个也不取消,一个也不降低。

我们可以回过头来讨论漫游费和长话费问题。第一,为什么要有漫游费和长话费?第二,漫游费和长话费的成本是多少?如果不能回答这两个问题,取消或降低漫游费和长话费,就失去了最起码的根据。

说到国内漫游费,总会提到国际漫游费。其实,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国际漫游费是不同国家的运营商之间的市场行为,是在两个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交易。但是,国内漫游费在同一个运营商之间也存在,可以说是一种企业内部交易,应该属于企业管理范畴,而不是真正的市场行为。也就是说,同一个运营商之间的国内漫游费和长话费,是人为设置的“技术障碍”,而不是客观存在的“技术困难”,其目的是为了更方便地核算省级公司之间或市级公司之间的经营业绩,只不过是消费者承担了运营商的会计成本而已。

如果不设置这样的“障碍”,内蒙古的移动网络完全可以覆盖周边省份的很多地区,但是,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技术“障碍”,处在内蒙古的手机用户一旦拨通区外的电话,通话马上就会进入长途状态;一旦跨出内蒙古地区,通话马上就会进入漫游状态。要知道,通信信号覆盖区域永远都是圆形的,它不会自动识别行政区划界线而扭曲自己的形状!

许多人都会说,手机漫游是一种“低科技”,所以应该取消。手机长话通话更是如此。

既然是“低科技”,也就意味着“低成本”。但到底是多少,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说过,包括前不久举行的听证会。消费者埋怨一种商品的价格高,根本上并不是因为市场售价太高,而是因为商业利润太厚。所以,如果不提成本,就无从知道利润是多少,那么,任何关于价格高低的言论都没有权威,任何关于调整价格的主张都经不起推敲。

值得庆幸的是,行政行为永远都滞后于市场行为。在人们等待关于漫游费和长话费调整政策出台的时候,许多地区的移动运营商为了争取用户,已经打出广告,以各种优惠方式降低漫游费和长话费。消费者应该相信,不该存在的漫游费和长话费,最终会因为悄悄进行着的市场竞争而烟消云散。

这是一种盲目乐观,还是一种自我安慰,可能谁都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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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费高于漫游资费 - 漫游费新方案打补丁打出了新问题

针对信产部与国家发改委再次提出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新方案,万方咨询总监付亮认为,新方案实质是给原来的方案二“打补丁”,补丁解决了 方案二资费上调的问题,但同时又暴露了更严重的问题——本地资费高于漫游资费.付亮认为,对消费者来说,新方案实际与方案二相比上限略有上调,因为主叫资 费高,可替代的通信方式很多,但被叫资费则很难替代.此外,虽然新方案解决了部分情况下主叫上涨的情况,但出现了更严重的本地资费高于漫游资费的不合理情 况.


例如,上海神州行基本资费用户在北京,按新方案,主叫全国每分钟0.6元,被叫全国每分钟 0.4元.而北京神州行基本资费用户在北京本地,被叫申请套餐可包月,主叫本地资费每分钟0.6元.而主叫本地以外的地区为每分钟0.6元+每6秒 0.07元长途费.即使按最低的0.1元左右的IP长途费,其主叫外地的资费也已经高于上海漫游用户.这个问题比原方案二更大.

付亮认为,由于本地呼叫有本地、国内长途、国际之分.因此漫游状态下也应该将这三种情况加以区分.他认为目前最佳漫游资费上限方案为:

被叫上限 0.30元/ 分钟(原方案二)

主叫漫游所在地电话 0.40元/ 分钟(原方案一预付费用户资费,或将预付费和后付费分开,预付费060元/ 分钟,后付费0.40元/ 分钟)

主叫漫游地以外的国内电话 0.70元/ 分钟(原方案二)

另:漫游时国际长途=主叫漫游所在地电话资费+国际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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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下文运营商:不降低漫游费就将法律制裁

顺便浏览一下世界


北京时间2月12日,据国外媒体报道,欧盟委员会近日发出威胁称,如果手机服务运营商不能在今年7月之前主动降低手机的数据漫游费的话,相关机构将采取法律措施。 欧盟委员会负责信息社会和媒体的委员维维安·里丁(Viviane Reding)女士于今天在巴塞罗那的3GSM大会上表示:“我们的目标非常简单:消费者在另外一个欧盟国家通过手机发送短信或者下载文件不应比消费者在本国享受这些服务所缴纳的费用高出很多。”


里丁表示,欧盟委员会希望消费者能够在出国旅游或出差的时候不会因手机漫游费而担心。里丁女士要求整个行业在今年7月1日前切实主动降低漫游费,在国外发送短信的费用与国内应当大体一致,只允许该运营商向用户收取一点点使用另外一家运营商网络的小额费用。而在下载数据方面,里丁女士表示,手机服务运营商在27个欧盟国家收取的费用应当与消费者在国内使用该服务所应缴纳的费用相同,运营商只能适当地收取一笔“具有竞争力的附加费用”。

里丁承认漫游费市场仍处于不成熟的发展阶段,执法机构不应过多干预这一市场,只能提供“总体方向”。但是她警告说,欧盟委员会正在考虑,如果运营商未能在7月1日前提出透明的漫游费咨费标准并调低漫游费,欧盟委员会将采取法律措施。里丁说:“运营商应当通过适当渠道对消费者提出警告,以免出现天价话费单。”关于下载收费,里丁女士表示目前漫游状态下每兆字节的下载收费高达7欧元(5.22英镑),并希望手机服务行业主动大幅下调这笔费用,否则欧盟委员会将被迫以法律手段干预其中。

里丁女士表示,她将于今年7月1日对漫游费进行检查并将其公布到网站上,必要的时候欧盟委员会将采取法律措施。她表示,自己相信该行业可以在欧盟委员会拿起法律武器前下调费用。“如果他们愿意的话,该行业完全有能力完成这个任务。”

腾讯科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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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专家称手机漫游费零成本说不科学

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 李极冰教授
时间:2008年1月16日
地点:北京


美国也有漫游费

《通信世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即将召开,您怎么看?

李极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把电信消费放到公众听证的环境下,让公众参与讨论,这是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政治民主、资费民主、消费民主的重大举措,我坚决支持听证会的召开.

《通信世界》:手机漫游费真的应该取消吗?

李极冰:手机漫游资费的设立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要对整个网络的成本进行补偿;第二目的是要使国有企业积累一定的利润.过去十几年,信息产业部和我国两大移动运营商利用这部分利润做了两件大事:第一件是推动了东西部经济的和谐发展;第二件是加快了我国电信信息化的普及.两种类型的补偿从本质上体现了整个电信产业作为全民服务公共产品的概念,这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有观点认为,美国和欧洲都取消了漫游费用,我们要跟美国和欧洲看齐,我觉得对这个问题也要实事求是地思考,因为我们与欧美之间存在三个不可比的因素.

首先,在美国用手机打电话有三部分费用:第一部分是本地费用;第二部分是大地区费用;第三部分是全国费用.如果你从本地出发到大地区的其他城市再到其他大地区,资费会越来越高,呈三级价差,虽然它不叫漫游费,但是实际上漫游费是隐含其中的.

其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电信网络覆盖成本在某种程度上要比美国高.美国四家电信运营商,加起来在全美国只有21万到22万的基站,每一家运营商的基站总数都不超过10万个.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移动一家的通信基站总数就将近30万个.

再次,美国的电信服务都要附加10~15%的税,美国老百姓都要付这个税,而中国消费者不需要承担这部分费用.

所以,我们要综合以上情况客观地考虑手机漫游费的问题.

手机漫游成本不为零

《通信世界》:有没有一个科学的指标来合理地体现手机漫游的成本?

李极冰:电信服务资费的制定要以电信全服务长期增量成本 (TotalServiceLongRun Incremental Cost)为依据,就是说要用电信的全服务成本来制定各项电信服务的价格.从电信定价理论上来讲,电信运营商的收入不仅要收回服务的边际成本,还要收回固定成本,实现国际资本市场上有竞争比较意义的受益.

手机漫游的成本计算不能以短期边际成本(Short-TermMarginalCost)为前提,这种成本是短期经济成本.短期边际成本定价理论(STMC-basedPricing Theory)讲得是电信服务的价格等于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这种理论上的定价方式上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学会和美国管制经济学会曾经进行过讨论,但从来没有被美国50个州的任何一个州的公用事业委员会(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相当于我国各省的电信管理局)实际使用.其基本原因是:如果电信运营商的固定成本无法收回,企业无法生存,更不要说持续发展.其最终的结果从根本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众所周知,电信运营商在提供服务前需要先建设规模巨大的网络,并且要对网络不断地规划和优化.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各项服务的时候,每项短期边界成本都非常低,但运营商平常的运维却是没法按照每个服务来分离的.如果我们认为手机漫游的价格要以短期边际成本计算,是趋近于零的,那么我们必须在逻辑上同时承认,几乎所有的电信服务的成本都是零,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要把所有的电信服务的价格都制定为零呢?

在这个问题上,我建议大家认真看一看电信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和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舒华英教授最近对漫游资费定价所提出的中肯意见.他们的观点可以总结为两点:一是漫游的成本不能以短期边界成本为基础,必须考虑网络建设的固定成本和其他成本;二是电信服务的定价应该是电信全服务定价,对漫游费的单独定价是不宜的.这些观点反映了他们对产业长期发展的负责精神和专业的科学态度,反映了以全服务长期增量成本来考虑各项服务的资费定价的正确思路.

漫游费暂时不宜取消

《通信世界》:您觉得手机漫游资费的降低和取消会带来什么样的问题?

李极冰:首先,以短期边界成本为基础的漫游定价是彻底错误的,是在全球业界被彻底放弃的,是无法执行的,它会导致消费群体的非理性消费诉求;其次,它会对其他电信服务资费,甚至对国家所提供的其他基于网络的服务定价带来连锁的多米诺骨牌式的负面效应.

电信资费的制订必须要兼顾消费者、运营商、投资者三方利益;必须要兼顾短期、中期、长期利益;必须要兼顾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利益;必须要兼顾稳定运营和推动国家科技创新的利益.

总体来说,手机漫游费的设计是一项整体资费的设计政策.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取消它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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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放黄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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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漫游费上限最终方案公布 主叫6毛被叫4毛 3月1日起施行

中国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公布:3月1日起实行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新方案,即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新方案简化了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

按照要求,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新方案标准的,由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因电信企业对计费系统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给予一定的技术准备期。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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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信产部发改委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

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
信部联清【2008】75号  2008-02-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改委、物价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为适应电信市场发展,进一步推动移动电话资费水平下降,让广大消费者更好地享有电信市场发展、技术进步的成果,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经召开 听证会、座谈会,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征求各方面意见,决定降低移动电话国内(除港澳台地区外;下文所说“国内”均与此同)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
  
  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二、各电信企业应按照《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信部联清[2005]408号)的要求,在不高于上限标准之下自主制定资费方案,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上述标准的,由有关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

  四、各省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鼓励电信企业有效有序竞争;加大电信资费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电信企业借机涨价;加强对相关电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各电信企业要抓紧计费系统的技术改造,于2008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本次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调整,电信企业对计 费系统进行技术改造,需要一定的技术准备期。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 准。

信息产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OO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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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漫游费不能直降到位的理由难以服人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日前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部分电信、经济、价格方面的专家,就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问题进行了座谈,并将根据座谈会意见,近期对降低漫游费提出最终决定。(2月13日《人民日报》)
新方案内容为,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不区分是否占用国内长途电路,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主叫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降为每分钟0.4元。据说,这样的调整比原有听证方案中主叫0.7元、被叫0.3元的降幅要大。但这也只是移动通信企业的统计而已———他们说在漫游状态下,用户做主叫的比例高于做被叫的比例。其实,在漫游费成本尚未明朗之时,新方案到底让利于消费者多少,或者说少收费多少,还是一个未知数。


事实上,有关部门已经承认了降价空间的存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个别电信企业的盈利水平看,漫游费也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那 么,为什么不一次降价到位呢?原因是:由于几大电信运营企业经营状况极不平衡,进一步降低资费受到一定制约。他们的意思很清楚:为了维持现有电信格局,防 止一家独大的垄断产生,消费者就为国为己多奉献点话费吧!设想,如果降低漫游费导致某家企业只手遮天,消费者任由商家宰割的吃苦日子还不是在后头?

初 看这样的说法十分合理,但仔细分析却发现其中存在问题。首先,消费者为何要为雾里看花般的漫游费多交费?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付费的多少应与享用的服务多 少、质量成正比,在没多耗费成本、没多享用服务的情况下,消费者为何要为某些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做不明不白的贡献?如果是害怕电信市场的垄断化,那么身为国 企的电信企业是被有关部门管理的,只要管理到位,何必怕它为所欲为,一家独大呢?怕的只是,电信企业享着垄断的地位,光想着谋利却不履行国企的义务。

其 次,如果不平衡的经营状况持续下去,消费者要多交费到什么时候?如果说,在短期内不平衡的状况通过市场的竞争可以打破,那么消费者做个短暂的牺牲也算有个 盼头。但在现有以资源享有决定市场地位的情形下,联通与移动之间的差距谁说会是越来越小呢?移动与联通的地位对比在中国电信拆分时已经定下基调,这种格局 不是市场化的竞争就可以调整的。所以,现有的漫游费标准,即使能够短时间保护较弱电信企业的利益,短暂维持电信事业格局,但其手段的属性也只是治标之策。

既 然,消费者不应多交费,而多交费的效果又只是治标,电信事业改革的成本就不应该仅由消费者承担。虽然,为维持暂时的格局和平衡,需要消费者作出一定的牺牲 和让步,但是这种牺牲和让步所能缓解的问题将一直存在。如果没有更积极、有效的手段来调整电信格局,促进电信企业良性竞争、发展,消费者的牺牲和让步将失 去意义,并将成为有失公平、有违市场公正的交易。那时,消费者能够获得的是什么呢?无非就是花钱买罪受。这样的结果显然也不是此次漫游费调整方所愿意看到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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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次回家就花了好多漫游费,太可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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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漫游费最高降幅71% 暂不能单向收费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公布了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继两部委联合答新华社记者问之后,发改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详细解释了方案,并计算出本次漫游费最高降幅为71%.
发改委表示,按照新标准计算,漫游状态下的服务收费,由现行的主被叫长途通话预付费用户每分钟1.4元、后付费1.2元,本地通话预付费0.8元、后付费 0.6元,主叫统一降为每分钟0.6元,降低幅度分别为57%、50%、25%和0%;被叫统一降为每分钟0.4元,降低幅度分别为71%、67%、 50%和33%.


根据有关公告,两部委要求运营企业从3月1日起按照新方案来制定资费标准.

手机资费有进一步降低空间

发改委还解释,漫游通话费还不能完全实现单向收费.主要是因为,漫游用户有一部分是长途通话,由于主叫方只支付本地通话费,因此需要由被叫的漫游用户支付相应的费用补偿占用长途电路的成本.

对于消费者认为本次降幅不够的观点,发改委表示,电信技术发展很快,电信企业需要保持合理的盈利水平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从个别电信企业的盈利水平看,移动电话通话费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但是目前几大电信企业极不平衡,部分电信企业按照现行方案执行已经有很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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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手机漫游费新方案究竟能给你带来多少实惠?

沸沸扬扬的手机漫游费上限调整一事终于尘埃落定。2月13日晚间公布的漫游费上限标准新方案,不仅揭开了漫游费听证会留给我们的最大悬念,同时也为运营商和消费者之间新的博弈拉开帷幕。
据新的方案,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包括原来的长途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改革与管理研究所副总工何霞指出,新方案与原先上限相比整体有63%的降幅。


    但不少消费者认为,经过几年的发展,各地移动运营商均推出了不同降幅的漫游费套餐,现实中的漫游费水平很多与原有上限标准已经相去甚远,新的上限标准对现有资费套餐究竟能产生多大的影响呢?

    近几年,中国移动旗下的各地运营商推出了不少针对国内漫游服务的优惠方案,基本上都冠以商旅套餐的称呼。记者发现,目前各地商旅套餐的资费水平基本上都在新的上限标准之下。

    北京移动的08商旅套餐,68元到498元,通话计费从每分钟0.4元至0.25元不等;上海移动的商旅计划58套餐,58元档,差不多每分钟国内通话0.38元;而重庆移动的商旅计划中漫游通话费最高为每分钟0.5元。

    河北移动去年推出的全球通奥运88系列套餐中,最低一档(58元)对国内漫游的收费标准为每分钟0.49元,其他均在每分钟0.4元以下。广东移动从2007年开始将其用户国内漫游费全线降为每分钟0.49元,在一些商旅套餐中则给予更大优惠。

    但是,各地商旅套餐与本地通话优惠套餐之间均是互斥的,众多本地优惠幅度较大的套餐,在漫游费方面始终没有松动。例如北京和上海移动对本地的全球通用户分别推出了全球通88和68套餐,套餐时间内对本地拨打电话计费相当于每分钟0.25元至0.13元不等,但漫游费仍按照原先标准资费计算,每分钟0.6元,加每六秒0.07元的长途费。

    这样一来,新的上限方案就使得原先选择了本地通话优惠套餐的用户,不用再忍受高昂的漫游费负担了,这一项的降幅至少是63%。

    新方案的通知要求,运营商要根据新的上限标准调整现有的优惠方案,只能降,不能涨。通知中还明确电信企业在不高于上限标准之下自主制定资费方案,只需报相关支付部门备案。这意味着运营商进一步降低漫游费在政策上已没有阻碍。

    消费者会做何选择

    当前各地运营商出台的漫游费套餐五花八门,各具卖点。在新的上限标准出台后,其优势将被不同程度地强化或淡化。业内专家罗列了当前两种类型的套餐,并进行了分析。

    第一种是用支付月功能费的方式,降低漫游费。例如2007年10月15日,北京移动推出全球通国内漫游优惠计划,月功能费3元,用户在国内漫游状态下接打电话一律按每分钟0.5元计费。2007年,重庆移动推出了全球通商旅计划,每月支付20元,国内漫游时通话可按每分钟0.4元计算,但限全球通套餐用户使用。很多偶尔出差的用户不得不在出差前临时申请这样一个服务。现在新的上限标准出台,和原先漫游优惠的水平差不多,消费者就不用再这样麻烦,每次使用前后还得发短信申请或取消了。

    第二种套餐将本地和漫游捆绑在一起。2007年6月,浙江移动推出全球通都市78套餐,本地拨打市话和长途均是每分钟0.25元,漫游状态下打接都是每分钟0.5元。还有北京、上海等地的商旅套餐都具有这样的特点。专家指出,这种套餐主要是针对平时漫游比较多的用户,但相对要承担较高的本地通话费用,而其漫游费水平与新的上限标准比没有明显优势,因此新方案实施后很可能被消费者冷落。

    这些漫游费套餐都有一定门槛,是对高话费用户的一种优惠方式,新的上限标准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状况,让更多的消费者能够更加方便地享受到低水平的漫游费。总体来看,新的上限标准具有普惠性质,因此原先本地通话优惠幅度较大的套餐受到的影响最大,优势也将更加明显。专家建议,漫游费新标准实行后,不排除运营商还将推出新的套餐,消费者可以上网查询自己的每月通话记录,对比自己前后几个月的漫游费、本地通话费的数额,然后做相应调整。

    漫游费上限下降能否终结手机高资费?

    近几年,在电信企业实施了一系列降低本地通话费用,双改单等资费调整举措之后,漫游费被称为导致手机高资费的最后一块坚冰。此次上限调整,对未来手机资费进一步下降有何影响呢?

    信产部电信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认为,公众不应对漫游费下降抱有过多期望。相比而言,对手机资费下降影响比较大的是本地通话费用,因此客观上讲,双改单等对手机资费整体水平的影响更大。

    从信产部公布的数据看,2007年1月至11月,全国移动本地通话总量为19427亿分钟;移动长途通话总量为1415亿分钟。如果乐观估计漫游通话总量是长途通话总量的100%至150%,那么我国移动漫游发生总量不过是本地通话量的7%至10%。如果按每分钟高于本地通话费50%计算,全国漫游费收入也不过是移动通信总收入的15%。

    信产部的相关人士指出,此次政府出面调整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的背景是,近几年相对于本地通话费用大幅下降,漫游费的下降比例偏小。今后,要积极推进电信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我国电信资费市场化形成机制,促进运营商之间的均衡发展和竞争,在竞争中促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电信服务。

    杨培芳指出,中国移动2007年上半年财报显示,移动通信改单向收费的同时降价20%,结果造成业务量上升20%以上,这是网络经济的新特点决定的。只有综合降低电信服务的使用门槛,让交流网络的密度增大,才能真正做大蛋糕。因此,未来手机资费的下降应在遵循电信新经济的规律下,减少收费名目,走低价包月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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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漫游费争议中五大误区

手机漫游费尘埃落定,但“漫游费成本究竟是多少”、“为什么不一降到底”等依然备受手机用户争议.有专家提醒,很多人对漫游费的理解不正确.
误解1 漫游费成本为零

众多电信专家已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给出明确答案——漫游费的成本绝对不是零.


据介绍,移动通话费由三个部分组成:本地通话费+漫游建立费+长途通话费.人们通常所说的漫游费即漫游建立费,目前为0.2元/分钟.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表示,移动漫游费包括三部分:一是网络的设计与建设成本.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时须考虑到漫游客户的通信需求进行网络扩建,因此,该成本有一部分是专为漫游所投入;二是网络漫游的服务功能成本.漫游到异地的消费者不仅要打电话,还要发短信、彩信等其他移动业务,漫游只是其中的一项功能;三是网络的维护成本.例如设备维修保养升级的费用、人力资源费用等.

误解2 外国不收漫游费

长期在国外生活的北京邮电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曾剑秋在接受新浪网采访的时候表示,目前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认为漫游费成本为零.他认为,外国漫游费只是表现形式不一样.

据了解,世界上最大的移动运营商沃达丰,其在英国的漫游费是0.29美元,德国是0.3美元,意大利是0.25美元.印度的漫游费则是以本地资费的四倍,明确要交漫游费.美国漫游费收取听证会最终方案,把漫游功能如费和长途费、基本费捆绑在一起,简化移动通信资费的结构.

误解3 漫游费成本可以精确计算

专家解释,对于移动通信行业而言,漫游费成本很难估算.目前国内通信公司在会计成本核算上没有支持单独成本核算的体系,而这一问题在发达国家也未能解决,因此会计师只能利用一些技术参数来测算或者估算出一个上限数字.

信息产业部曾花费800万元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参照国际规范计算相关成本,发现最终结果十分复杂.

误解4 可直接推行同网同价

有发达城市的消费者提出实现移动通信资费“同网同价”的要求.

专家解释,目前,我国不同地区的移动通信资费不尽相同,东部发达地区较高,中西部地区较低;城市较高,农村较低.由于在地广人稀的山区建设通信网络,单位用户投入的网络建设和运营成本十分高,而且几乎难以收回.

如果全国统一采用低价格,运营企业根本无力承担,政府也很难投入资金支撑;如果把资费取平均值,那么偏远地区的农民就用不起手机.因此,同网同价在中国需要一个过程,这与我国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误解5 移动运营商越多越好

有专家提出,在移动通信领域引入新的竞争者,而且越多越好,用激烈的竞争促进资费的降低.引入新的竞争者是大势所趋,但移动通信领域并非运营商越多就越好.

移动通信发展依赖资源有限的无线频谱.据技术专家计算,按照一家运营一张网的常态情况,全国性的移动通信网络不适宜超过4个.以北京为例,假设现在有6家运营商经营6张全城移动网.如果均衡发展,每张网的用户数都不会有很大规模,那么新建网络投入的建设成本、运营成本、网间复杂的结算成本等就要由规模有限的用户来买单,最终分摊到每个消费者身上.只有形成网络和用户规模型发展,资费才能降下来,而如果发展不均衡,市场优胜劣汰,最终也是留下两到三家的强势运营商,同时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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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中大概可以找出比华南虎照更多的破绽,该砖家写枪稿水平还不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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